投资决策/ investment decision

投资决策委员会按照公司董事会和执行委员会确定的方针,制定公司的投资战略和政策,审批各投资部门报送的投资建议,独立做出投资决定。上述投资建议在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前,须经首席投资官主持的预审会审议、评估和批准。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定由相关投资部门和团队组织实施。各投资部门和团队在公司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框架下,以市场研究为基础开展子策略构建,管理相应的投资组合,负责选聘、管理和考核外部投资管理人。
资产配置与战略研究部负责拟定投资政策,提出战略资产配置方案、政策组合和战术资产配置方案建议,管理组合总体投资目标;负责公司的替代组合投资和被动资产投资;承担投委会和预审会秘书处职能,负责决策支持、决策程序内控以及决策督办等工作;负责交易室管理。

股权策略投资部负责全球公开市场股票的积极策略组合投资。策略设置主要按区域划分,以形成对全球各主要市场的全面覆盖,并突出对重点区域的关注。子策略设置主要按投资方式、投资风格或细分区域等划分。债券与绝对收益投资部负责固定收益类积极策略和绝对收益类资产的委托和自营投资。固定收益类积极策略投资包括发达与新兴市场国债的投资;绝对收益类投资包括对冲基金、风险均配和多资产策略等的投资。

私募股权投资部负责泛行业私募基金、直投和跟投,房地产基金、直投和跟投以及信用机会类投资。

专项投资部负责能源、矿产、基础设施和农林牧渔等资产投资。

此外,为完善投资决策和授权体系,加强规范投资决策行为,保障投资决策活动专业、高效、合规运行,我们建立完善了涵盖项目立项、投资决策、投后管理、退出的全流程项目管理体系,为公司科学、规范、有效地开展项目投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